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09:00-21:59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官方统一认证电话:19013264098】成立至今,律所累计为超过40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处理民商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5000余起,非诉专项法律服务2000余项。
1901326409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赢了93万却执行不到?审是律师解锁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维权新路径

发布者: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2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X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离世。其生前供职的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发后亦拒绝申请工伤认定。X某家属在茫然无助中委托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律师团队维权。团队经细致调查与证据固定,成功推动人社部门认定X某为工亡,并经法院判决确认A公司应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合计93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A公司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仅执行到2万余元即裁定终结本次执行,X某家属面临“胜诉却无法获赔”的绝境。
办案过程
1.工伤认定与主诉判决阶段
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接案后,全面梳理X某工作记录、考勤、工资发放、同事证言等证据,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随后代理家属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工亡赔偿金93万元。
2.强制执行与执行不能困境
判决生效后,A公司既不履行亦不露面。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协助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网络查控、现场调查等手段,仅扣划到2万余元,公司无其他财产,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案件陷入僵局。
3.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遭拒
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另辟蹊径,依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先行支付申请。该局以“A公司从未为X某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不属于已参保未缴费情形”为由,作出《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书》。
4.提起行政诉讼
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认为该不予决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果断代理家属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并责令社保局重新处理。诉讼中,团队围绕立法目的、责任归属、公平原则等核心论点提交详实代理意见及类案参考。
5.判决与款项落实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书》,责令社保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团队持续跟进督促,社保局最终于2025年10月依法核定并支付了相应工亡赔偿款项,家属顺利领取全部赔款。
代理思路
分层救济,逐级突破:先走常规工伤认定及诉讼路径,取得生效判决;遇执行不能后,再启动行政救济程序,利用法定先行支付制度作为兜底保障,避免因单一渠道受阻而放弃维权。
聚焦立法本意,击破形式解释:针对社保局“从未参保”不予支付的机械解读,紧扣《社会保险法》设立先行支付制度的根本目的——保护劳动者、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强调制度适用不应以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过参保登记为前提,否则将变相惩罚守法劳动者、纵容违法用工。
明确过错归责:用人单位未参保系其单方违法行为,劳动者无过错,由此导致无法从基金获得补偿的风险不应由家属承担,行政机关应当实质审查保障需求而非形式审查参保状态。
诉讼与沟通并行:行政诉讼中既坚持法律论证,也积极与法院、社保局沟通,提交详细损失计算和法律适用依据,推动裁判明确规则,并在判决后持续跟进确保履行到位。
办案结果
本案历时近三年,经工伤认定、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行政诉讼及后续履行监督等环节,最终成功为X某家属争取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全部工亡赔偿款项。家属从“判决空转”的绝望中走出,实际获得足额经济保障。本案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通过司法判决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适用于“从未参保”情形,对类似案件具有积极参考价值,彰显了专业律师在维权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四川审是律师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5
  •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 执业5年
    • 19013264098
    •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年

    • 平台积分

      94分 (优于51.9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篇 (优于97.08%的律师)

    版权所有: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422 昨日访问量:6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