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男方婚内出轨,审是律师成功调解助女方获赔10万元损害赔偿金
一、案情简介
A 女士与张某登记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两名女儿。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多次出轨并与他人同居,在女方怀二胎及次女出生后均未尽到照顾妻女的家庭责任,双方随后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因双方就离婚事宜分歧较大,且同时涉及婚内过错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多重复杂争议,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A 女士遂委托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及双方诉求进行全面复盘梳理,明确本案三大核心难点:如何将男方的婚姻过错转化为可落地的实质赔偿、如何高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最大化保障女方权益、如何妥善安排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减少后续纠纷。
考虑到家事纠纷的人身属性与情感特殊性,团队确定以调解为核心的办案路径,制定分层推进的专业调解策略,在守住权益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双方的情感消耗与时间经济成本。
针对过错赔偿问题,律师团队在证据梳理中发现,男方曾签署《婚内忠诚协议》,书面确认自身多次出轨的事实并承诺回归家庭、尽到抚养义务,但后续仍再次出轨并与他人同居。团队以此为核心构建完整的过错证据链,在调解过程中向对方明确其过错对应的法律责任与诉讼不利后果,形成有效的协商压力,最终推动男方同意向女方支付 10 万元损害赔偿金,并约定逾期未支付则追加违约金作为履约保障。
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律师团队结合双方的财产状况与债权债务结构优化分割方案:调整车辆的分割方式,将车辆直接划归女方所有,省去后续财产折价补偿的支付环节,从根源上降低了调解后的履行风险;同时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进行对冲安排,婚姻存续期间的 25 万元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对外 5 万元债权归男方享有,通过债权与债务的匹配衔接,大幅减轻女方的债务负担。
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律师团队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基本原则,结合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能力以及两名孩子的成长现状,设计了 “分别抚养、费用自行承担” 的柔性方案:长女由女方抚养,维持其原有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保障成长的稳定性;次女由男方抚养,明确双方各自的抚养责任与义务。该方案既满足了女方的核心抚养诉求,也最大程度降低了后续因抚养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 经过律师团队多轮沟通协调与居中斡旋,双方最终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全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代理思路
以书面协议为核心证据,突破过错赔偿实践难点
以男方签署的婚内忠诚协议为核心证据,结合其持续出轨同居的客观事实,完整固定男方的婚姻过错,将道德层面的过错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赔偿责任。通过释明诉讼中的法律后果形成调解施压,推动损害赔偿诉求落地,同时设置违约金条款强化履行约束,确保赔偿权益切实兑现。
优化财产分割模式,兼顾权益保障与履行效率 跳出 “财产作价、一方补偿” 的常规分割思路,将核心动产直接划归女方所有,避免后续补偿款支付的执行风险;通过债权与债务的匹配对冲,让男方承接债务的同时享有对应债权,在公平分割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轻女方的债务负担,实现财产分割的权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
以子女利益为优先,柔性设计抚养方案 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原则,结合两名子女的成长现状与双方的抚养条件,设计分别抚养的方案,既保障孩子成长环境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也明确双方各自的抚养责任,从根源上减少后续抚养费争议的发生,兼顾法律效果与家庭伦理。
四、办案结果
本案从收案到达成全面和解协议仅用时 77 天,高效办结。调解方案既充分保障了 A 女士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过错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核心诉求,也避免了诉讼程序中多次开庭、司法鉴定等繁琐流程,大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离婚纠纷对家庭成员的情感消耗,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